承揽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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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金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当给付承揽人的劳动报酬。给付承揽金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通常定作人在接受承揽标的物时一次性付清承揽金。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或者法律、法令有规定,承揽金也可以先期预付、分期给付或缓期给付。承揽金的数额,应由当事人双方约定,或者按有关部门规定来确定。定作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付或迟付承揽金的,承揽人有权留置承揽标的物。合同对此规定了违约金的,定作人还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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