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烟叶生产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遵市发[2001]28号)和《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道真自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发[2002]09号)文件精神,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烟叶生产办公室(简称县烟办)改为受政府委托行使全县烤烟工作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烤烟生产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烤烟生产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2、拟定全县烤烟发展规划,实施烤烟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适用科学技术的推广,指导工作。 3、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烤烟生产计划的落实。 4、负责对全县烤烟生产完成情况的统计、总结、评比和兑现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烤烟生产发展的支持。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干部管理、会务、文秘、档案、信息、公产管理、后勤事务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烟办事业编制8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综合股股长1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2名,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