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教育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教育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农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决策。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省教育厅、省农办决定通过开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项目,建立沟通机制,推进自考与社区教育沟通合作,为我省新农村建设提供教育服务。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充分认识自考与社区教育沟通合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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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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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教育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经省教育厅与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农办)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促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农村社区教育和农村远程教育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人才提供服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旨在发挥社区教育与自考各自的功能优势,通过两者功能的耦合,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为搭建农村社区教育和农村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农村人员的文化技术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民培训为重点,以农村人员素质提升为目标。通过统筹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帮助农村人员学习,通过统一的考试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
建立自学考试与社区教育沟通机制,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村人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注重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结合,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的结合。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
二、主要内容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设面向农村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项目。
根据项目计划,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发挥系统教育资源优势,采用远程授课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通过面授、音像教学和网络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开展学历教育和证书教育。
发挥自考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和检测功能,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考试标准并组织考试,对农村劳动力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和认定,颁发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组织管理自考与社区教育的沟通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农办领导下进行。
省自考委负责专业和项目的开设,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的制订和公布,教材的指定或组织编写,命题,评卷,成绩的公布,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颁发,其中专业证书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合颁发。对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市、县自考机构负责报名、考试实施、考籍档案的组建和管理。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担任学历教育项目的主考学校,在省自考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履行主考学校职责:草拟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推荐教材或参与教材编写,参与命题、评卷工作,负责实践环节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所开设的专业和项目的教学培训。制订教学培训计划,对各级市、县(市、区)电大、社区教育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与省教育考试院联合颁发专业证书。各市、县(市、区)电大、社区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当地市、县(市、区)的教学培训工作。
自考与社区教育的沟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自考委、农村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自考机构、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自考和社区教育沟通合作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从中长期目标看,可以覆盖学历教育、证书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休闲教育等各个方面。近期的重点是:开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历教育专业和非学历专业证书项目,开展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教育。
近期先开设农村社区管理、农产品营销、农家乐经营和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教育项目。今后视情况再逐步开设其他涉农专业。
具体实施细则由省考试院、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制订下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