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志才
鲍志才(1934~)安徽歙县人。2001年8月续聘为参事。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主任。现为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研究会会员,四川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出版《国际法学》等专著,撰写发表有影响的论文20余篇。1995年10月聘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
鲍志才(1934~)安徽歙县人。2001年8月续聘为参事。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主任。现为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研究会会员,四川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出版《国际法学》等专著,撰写发表有影响的论文20余篇。1995年10月聘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