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开展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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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遵义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检查落实2005年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市效组发〔200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直行政机关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及范围

(1)自查时间:2005年7月5日至7月20日。

(2)自查范围: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执收执罚事业单位及公用事业单位。

二、自查内容

根据政务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要求,重点自查政务对外公开执行情况。

对外公开主要内容:(1)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建设、政务公开栏设立情况;(2)政策法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程序及办理结果等事项;(3)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4)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涉及公众利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5)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7)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事项,特别是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的涉及到人权、财权、物权等事项。

对内公开主要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人员考核、职称晋升、工资调整等情况,经费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等情况;(2)供水、供电、供气、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办事程序、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

三、工作要求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并于2005年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附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名单,实施方案)送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自治县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00五年七月四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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