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2001—2011年)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贵州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达到了《贵州省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1990—2000)》的基本标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与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一是初保工作在全县各地发展不平衡;二是实施初保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卫生部门单打一的局面,现有的人、财、物等资源不能统筹安排使用,资源的利用分散,效率低下;三是难点指标如合作医疗等方面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四是重点指标如农村改水改厕、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进展缓慢;五是部份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竞争能力弱,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功能不全等。
二、总目标
在巩固1999—2000年初级卫生保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确保2005年度实现《贵州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1年)》的要求,让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总目标。
三、主要任务
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和其它重大疾病。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预防、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做好老年保健工作。
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管理。严格实行乡村机构的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乡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农村文明村寨建设。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的监督队伍,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努力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劳动卫生。
充分利用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特点与优势,增强农村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应用中医药的能力,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四、基本原则
合理布局、社区参与、预防为主、适宜技术、综合利用。
五、组织机构
成立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道真自治县初保工作技术指导组、督导组,由成员部门及所属的技术业务机构的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初保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六、工作职责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总责。将农村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每年召开2—3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初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财政部门: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初保目标的实现。
卫生部门:负责初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和效果评价。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大卫生监督监管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农业部门: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与卫生部门的改厕相结合加大新建或改建沼气池力度,同时配合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水利部门:负责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农村饮水质量。
爱国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改善农民居住地环境卫生面貌。
教育、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扶贫办、药品监督、文化、体育、广电等机构也应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有关措施,支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
七、实施策略
分级指导、协调发展
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制定《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以及初级卫生保健的具体实施和监督评估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初保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同时具体实施和监督评估本乡镇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做到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和个人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树立起现代的健康观念。
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准备阶段(2005年6月—7月):制定《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和《道真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2005年度实施计划》,成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成立初保工作技术指导和督导组,召开全县初保达标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初保达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签定初保工作责任状。
实施阶段(8月至12月):加强技术指导,按照贵州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目标审评记录的指标要求,逐一对照,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强化督导检查,召开县、乡初保委专题会议和各乡镇卫生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前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
自查评估阶段(2006年1—3月):对照贵州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目标审评记录认真检查,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如实填写目标审评记录。召开初保委员会督导专题会议,通报检查督导情况,全面、系统、准确地查缺补漏,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强行攻关。
复查评估阶段(2006年4月—5月):针对性地查缺补漏,完善各类资料。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和重点项目督查,确保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全面达标。
迎接验收阶段(2006年6月—7月):分类整理、立卷归档,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八、实施措施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促进农村卫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搞活管理机制,建立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加大投入,提供财力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应不断增加农村卫生事业经费,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我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给予重点支持。
优化配置,盘活现有的卫生资源。通过资源的整合和重组,强化区域卫生机构的功能,建立和完善医疗体系、疾病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引入竞争机制,转变服务观念和模式。为农村居民提供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初级卫生保健需求提供人力保障。
建立监督制度,严格督导考核。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深化广大群众对初保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和个人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