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安度节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搞好食品安全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体现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当地的食品安全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组织属地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公安等部门,对当地的食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对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清查出的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坚决销毁。要特别注意畜禽食品安全,对销售病害畜产品、禽类产品及违反规定从疫区购进畜禽产品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和省人民政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情况,以粮油、肉制品、奶制品、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和随时抽查。经贸、农业、畜牧、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在种植养殖环节,要继续以清理高毒、高残农(兽)药为重点;在畜禽流通和屠宰环节要以加强检验检疫和规范家禽交易行为为重点;在生产加工环节要以严厉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和为其提供生产场地、运输、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在流通环节要以超市、集贸市场、城乡小食品店和各种展销会、商品交易会上销售的食品为重点,同时要加强对县城地区以农村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副食批发、粮油批发部的监督检查;在餐饮消费环节要以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城乡小餐馆为重点,重点检查其原材料质量、卫生设施,严防不合格粮油、肉类进入餐馆。
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肉、蔬菜、水果、酒、饮料、腌腊制品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增加抽查范围和次数,严防不安全食品进入节日市场。春节前,要集中公布一批食品抽验结果,引导群众消费。
三、加强信息联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节前要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举报电话,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关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举报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取证、核实、快速处置,坚决取缔。各乡(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或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食安办,并开展先期处置。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获悉乡(镇)或本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在报告县政府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处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采购、贮存食品和健康饮食。宣传工作要面向农村、面向千家万户,提高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率,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企业和人员要通过媒体曝光。要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的消费信心。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工作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案追责,问责到底,对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依法依纪查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组织专门力量直接查办。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将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于2006年2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