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子
名称色子 shǎi zǐ
简介一种游戏用具或赌具,用骨头,木头等制成的立体小方块,六面分刻一 二 三 四 五 六点,有的地方叫骰子
现在的骰子有两种颜色的点数,即一点和四点为红色,而其余的都是黑色,其颜色的变化与唐明皇有关。传说唐明皇和杨贵妃都酷爱骰子游戏,一次该轮到唐明皇掷骰子的时候,唯有两粒骰子均为四点的时候,才能够赢了杨贵妃,唐明皇在转动的时候就不停地喊“双四”,待骰子停下来的时候果然出现了两个四点。唐明皇见此情形以为吉兆,遂朕令太监高力士将所有骰子的四点都涂饰成朱红色,后来又将与四点对应一面的一点也涂成了红色,此说引发民间仿效并一直流传至今。
中国古代最为重要,最有影响的博戏形式是掷骰子。骰子最早产生时形状各异,上有各种刻纹,后来则统一为正方形或长方形,上刻一、二、三、四等点数,并以红、黑颜色相区别。
由于骰子的点数可有许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而掷骰时人们又无法预测所定的点数,因此骰子从产生之日起,便与赌博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国古代的绝大多数博戏活动,都要通过掷骰来进行,有些博戏是直接用掷骰的方式来决出胜负,也有一些博戏则是要通过掷骰与行棋、打牌的结合才能决出胜负。前一种方式比较适合于文化层次较低、赌博意图较强的人玩乐,而后一种方式则比较适合于文化层次较高,比较注重精神享受的人玩乐。但是尽管具体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这些游戏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悬于投"。汉代班固在《弈旨》一文中云:"博悬于投,不专在行。"也就是说,它们都是要通过掷骰子这种带有很大偶然性的方式来进行游戏。这种"悬于投"的特点,也成为中国古代的"博"与"弈"之间一个重要的分界线。博虽然也有很多是要行棋的,但由于都要用到骰子,因此它们的实质与完全凭智力来战胜对手的围棋、象棋有着很大的不同。
示例《西游补》第五回:“登时取六只色子,拿在手中,高叫筵中姊妹听令。”
六博中国古代的六博、樗蒲、双陆等游戏形式,都是属于行棋类的骰子博戏。六博本有大博和小博之分,大博用骰六枚,称为"箸",小博用骰二枚,称为"茕"。《颜氏家训》云:"古者大博则六箸,小博则二茕。"在比赛的时候,双方互掷骰子,行棋步数则主要根据博彩而定。由此可见,六博之戏与骰子的关系非常密切,由于博彩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六博在古代时主要就是一种博戏的形式。
樗蒲和双陆樗蒲、双陆等戏,也要经过掷骰子来决定行棋程序。樗蒲所用的骰子共有五枚,有黑有白,称为"五木"。它们可以组成六种不同的排列组合,也就是六种彩。其中全黑的称为"卢",是最高彩,四黑一白的称为"雉",次于卢,其余四种称为"枭"或"犊",为杂彩。掷到贵彩的,可以连掷,或打马,或过关,杂彩则不能。双陆中的骰子为二枚,棋子称为"马"。行马时,可以根据两枚骰子的不同点数分别行两马,也可按两枚骰子点数之和独行一马。如掷得三和五,合为八点,可一马走三步,一马走五步,也可一马走八步。有的双陆还规定"归梁"后要将马出尽。两枚骰子之和在六点以上者出二马,不足六点者不得出马。
五木、投琼和彩战等也有一些是不通过行棋而直接依靠掷骰子来分出胜负的博戏方式,这类博戏由于全凭骰子之彩的偶然性来决定胜负,不需要认真思考,因此其赌博性更强,也更受喜欢物质刺激之人的欢迎。如流行于东晋时的"五木",流行于唐代时期的"投琼"、"彩战"等形式就是如此。"五木"本是樗蒲行棋时的一种掷骰活动,但后来"五木"逐渐从樗蒲中游离出来,变成为一种独立的游戏。玩五木时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行棋,只要掷出骰子便可决定胜负。因此此法一出,便立即盛行于世。当时的许多士族、庶族和普通百姓都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进行博戏。
唐代"投琼"、"彩战"之戏的形式与五木十分相仿。随着双陆的盛行,双陆中的骰子在唐朝时也开始从双陆中游离出来,由于它的排列组合比五木复杂,有趣得多,因此它很快就取代了五木,成为唐后一千余年中最为流行的博戏方式。
双陆中的骰子原为两颗,唐中期以后,发展为六颗,六颗骰子可以组成难以计数的排列组合方式,于是便形成了后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它们的总体原则是,以同色(又称"浑花",全部为一种点数)为贵,驳杂为贱。在同色中,又以红色为贵。各彩都有特殊的名称,如四枚"四"称为"满园春",为最高彩,四枚"幺"称为"满盘星",四枚"六"称为"混江龙",四枚"三"称为"雁行儿"等等。到了清代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扩大,掷骰博戏在中国的各个城镇中大量普及起来,其名目和形式也极其繁多,如"赶老羊"、"掷挖窖"、"摇摊"、"压宝"等等。这些博戏都是利用骰子来开展活动,它们大都具有十分深厚的赌博性质,其输赢结果会使人或大发横财,或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