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道国土资矿告字[2006]第07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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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道真自治县隆兴镇大联村大屋基重晶石矿采矿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大联村大屋基重晶石矿位于道真自治县隆兴镇大联村大屋基村民组,地理坐标东经107°35′07″,北纬28°39′10″。距隆兴镇12km,交通较为方便。

2、拟出让采石场矿权的范围

(1)3170860 36459410

(2)3171015 36459500

(3)3171000 36459530

(4)3170840 36459445

该宗采矿权矿区范围由以上4个国家直角坐标拐点圈定。开采标高760——725m。矿区面积为0.0067km2。

3、重晶石矿资源量:1655.5吨,

二、竞买人资格及申请办法:

1、凡符合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公章(自然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提出竞买报名申请,并索取相关资料。

三、矿区开采及地面设施用地

矿区开采及地面设施用地,由采矿权竞得人按《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四、出让年限:本宗采矿权出让年限为叁年,有效期限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五、采矿权价款款项

本次出让采矿权的价款只包括本年度的采矿权使用费、登记费,其它费用按有关规定逐年收取。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允许独立竞买或联合竞买,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贰佰元,保证金贰仟元。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交后当即转为定金,未成交者,竞买结束后10日内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七、本次挂牌时间:2006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26日(节假日不休)。

八、竞投报名时间:2006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节假日不休)。

九、现场踏勘时间

2006年3月28日至2006年4月16日(踏勘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十、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矿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只进行了地质踏勘工作,属于潜在矿产资源,投资人以此作为矿业开发投资依据,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

十一、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道真自治县隆兴国土资源所

联 系 人:干 猛 程泽铃 何友奎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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