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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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根据《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道府办发〔2005〕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及时编发、上报政务信息,反映工作动态、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政务信息工作贯穿到各项政务活动中去,使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作用,指导整体工作的重要渠道的作用,对整体工作状况、重大工作进展、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控作用和反映群众意愿的通道作用,使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负责制。信息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信息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道府办发〔2005〕51号)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并安排1名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工作(于2006年3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县政府办信息科),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特别是对关系到本地、本部门的重大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要亲自抓好上报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于2006年3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县政府办信息科),具体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要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努力改善政务信息工作条件,尽力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多参加领导活动、多参加各种重要会议的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网络。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工作的运行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式,规范政务信息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起领导重视、分工落实、人员到位、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网络完善、渠道畅通、报送及时的政务信息工作运行机制,努力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政务信息服务。

(一)《道府信息》报送渠道:各级各部门报送到《道府信息》的政务信息,一律采用由政府集团邮局提供的电子邮件(各级各部门电子邮件地址可登录“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登录密码请电话咨询县政府办综合科)方式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二)《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各级各部门报送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政务信息,一律采用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提供的投稿系统(位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首页。操作方式请电话咨询县政府办信息科)方式报送到县政府办信息科。

(三)向省市政府报送的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政务信息,一律以由省政府办公厅提供的电子邮件上报;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政务信息,一律以县政府集团邮局提供的电子邮件上报。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一)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

各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信息,必须归口管理,通过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和信息科报送,不得多头报送。上报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黔府办发〔2005〕4号)、《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道府办发〔2005〕51号)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上报,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各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上报政务信息须经主要领导或者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签字后,交县政府办综合科统一上报。

(二)加强综合性信息和调研性信息的报送工作

上报信息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全面反映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问题;全面反映本地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后的跟踪信息报送,包括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注意挖掘和报送工作经验、教训类信息,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特别要加强问题性信息的报送,做到既报喜又报忧,通过问题性信息的报送而求得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信息综合工作,努力将零散、孤立的信息归纳整理为综合性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须上报政务信息4篇以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每月上报政务信息2篇以上;县政府办文秘人员每月必须撰写政务信息4篇以上,并向省、市政府上报政务信息4篇以上。

(三)继续加强10个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

1.对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我县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政策及重大行政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2.对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

3.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及后续情况。(必须同时报县政府值班室)

4.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其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5.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策等。

6.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季度、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重大经济动态随时报送。

7.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8.各级各部门召开的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的情况。

9.市以上部门领导来县调研、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

10.单位、团体、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情况。

五、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一)完善对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制度

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分值100分,其中:《道府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共60分,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任务且报送数量最多的计20分,采用数量最多的计40分,其他依次类推(未完成规定报送任务的,按每缺1篇扣0.5分标准扣分,直至报送数量分扣完为至);《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40分,报送数量最多的计10分,采用数量最多的计30分,其他依次类推。如同一篇政务信息被《道府信息》和《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采用,计分以《道府信息》为准,不重复计分。

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考核结果折算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分值5分,并以附加分形式列入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具体负责。

(二)完善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制度

县政府办文秘人员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由县政府办具体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依据之一。县政府办文秘人员未完成规定上报政务信息篇数的,由县政府办对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中按照政务信息每缺1篇扣5分标准扣分,直至扣完工作业绩分值为止,并在县政府办内部通报批评。

各级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单位信息报送及被县以上政府采用信息的总量为依据,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三)完善政务信息稿酬制度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在《道府信息》发表政务信息,按5.00 元/篇支付稿酬;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表政务信息,按3.00 元/篇支付稿酬。在《市府信息》发表政务信息,按10.00元/篇支付稿酬。在《省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表政务信息,按8.00元/篇支付稿酬;在《省府信息》发表政务信息,按20.00元/篇支付稿酬。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各类政务信息,凭《稿酬通知单》等有效凭具或复印件,年终由县政府办按相同标准兑现稿酬。[1]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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