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章程
委员会章程简介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积极推动和加强学校教材的建设、研究与管理,特设立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二条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是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下设的专家民主管理组织,负责全校的课程建设工作。
第三条教材建设委员人员组成及任期会:
1.教材建设委员会由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爱教学工作、富有教学经验、教材建设成果显著、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3.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4.课程建设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四条课程建设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计划;
3.组织制定和修订有关教材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4.指导全校教材研究及外国教材的引进、研究与评介工作;
5.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推荐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秀教材。推荐优秀讲义的交流;
6.指导教材编写质量的提高,对教材出版、 印刷和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7.负责组织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
8.指导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