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有关要求,经县清理纠正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组。工作组包括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人员核查核实组、清产核资收益组、投诉举报情况调查组。各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人员核查核实组
组 长:田应伟(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申孟祥(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传建雄(县安监局局长)
职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投资入股煤矿申报登记人员投资入股情况核查核实工作,并用正式文书将核查核实情况报送县清理纠正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二、清产核资收缴收益组
组 长: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陈兰春(县地税局局长)
张文勇(县国税局局长)
申孟祥(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职责:认真做好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企业清产核资和收缴收益工作,并将清产核资和收缴收益情况报县清理纠正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投资入股收益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国库。
三、投诉举报情况调查组
组 长:董爱民(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申孟祥(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传建雄(县安监局局长)
职责:协调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论书面报县清理纠正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按程序给予处理。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