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06年度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道真自治县委、道真自治县政府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县发〔2006〕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度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乡(镇)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办法
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属县委、政府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该项工作实行50分制量化考核,考核以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依据,年终进行一次性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政府综合考评的积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领导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3分,缺一项扣1.5分)
2.有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工作职责明确。(2分,缺一项扣1分)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2分,学习、宣传形式多样,效果较好的得1分,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得1分)
4.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分,政务、村务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差一次分别扣0.5分,公示内容查留存资料)
5.落实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制度。(2分,走访村民,查看资料综合评分)
6.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5分,办结率为100%得2.5分,未办一件扣0.5分;满意率为100%得2.5分,不满意的一件扣0.5分)
7.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分,办结率为100%得2.5分,未办一件扣0.5分;满意率为100%的得2.5分,不满意的一件扣0.5分)
8.党委、政府依法决策。(2分,决策有重大失误的,一次扣1分)
9.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5分,不送政府法制办审查的,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报送的,一次扣0.5分,审查出有违法规定的,一次扣1分)
10.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5分,缺一项扣2.5分)
11.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行政执法案件。(5分,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每件扣1分;因处理方法不当,导致群体性闹事的,每次扣2.5分)
12.严格依法行政。(5分,违反法定程序的一次扣1分,行政行为因行政复议或法院判决被撤销的,每件扣2分,导致国家赔偿的,该项不得分)
13.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依据。(5分,没有报送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表的,扣5分,不按时报送的,扣3分,没有认真梳理的,扣2分)
附:2006年度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分值表
2006年度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分值表[1]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内容
1
领导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
缺1项扣1.5分。
2
有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工作职责明确。
2
缺1项扣1分,。
3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
无学习计划,无宣传形式,效果较差的,扣1分,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扣1分。
4
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
政务、村务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差一次分别扣0.5分,公示内容查留存资料。
5
落实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制度
2
走访村民,查看资料综合评分。
6
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
5
办结率为100%得2.5分,未办一件扣0.5分,满意率为100%得2.5分,不满意的一件扣0.5分。
7
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5
扣分内容同第6项
8
党委政府依法决策
2
决策有重大失误的一次扣1分。
9
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
5
不送政府法制办审查的,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报送的,一次扣0.5分,审查出有违法规定的,一次扣1分。
10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5
缺一项扣2.5分。
11
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行政执法案件
5
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每件扣1分,因处理方法不当,导致群体性闹事的,每次扣2.5 分。
12
严格依法行政
5
违反法定程序的一次扣1分,行政行为因行政复议或法院判决撤销的,每件扣2分,导致国家赔偿的,该项不得分。
13
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依据
5
没有报送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表的,扣5分,不按时报送的,扣3分,没有认真梳理的,扣2分
合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