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香玲
人物简介
雷香玲[1]
雷香玲,女,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蓝田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宣传干事、审委会秘书、机要员、工会委员。
雷香玲同志自参加工作16以来,先后担任打字员、统计员、宣传干事、审委会秘书、机要员、工会委员等职务。从事司法统计工作8年,连续8年被市中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这在西安市法院系统也是绝无仅有的,为蓝田法院的发展书写了辉煌的一页。2009年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蓝田法院被西安中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喜获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法院受表彰的23个基层法院之一,这也是蓝田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取得的最高荣誉。
雷香玲同志个人2005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县政法委评为蓝田县维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参加市、县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11次,取得一等奖3次,二等奖4次,三等奖4次。撰写的百余篇信息稿件被最高法院及省、市报刊、杂志及网络刊载。她撰写的《对24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一文荣获2004年”渭城杯“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奖,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调研与司法统计》第11期刊载,下发全国法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