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旧时租地主地的农民。

佃户 亦称钦拨佃户。佃户本为自行招募,如宋元八年(1093年)“添赐田一百顷,使其家依乡原例,自召人耕种”;明洪武元年赐田二千大顷,仍“听募人佃种,共六百二十四户”。正统四年(1439年)“奉圣旨,准存全户五百户,共凑人二千丁,见丁百亩”,成为钦赐。佃户的职责是“专一耕种,办纳籽粒,以供本庙祭祀等项支用”,免其“一应杂泛差役”。

清代以后佃户人丁日见增多。康熙五十二年“佃户在五屯者存四千一百二十丁……在官庄者存八百九十四丁”。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时“五屯存户二百四十、丁八千六百有三,官庄存户七十三、丁一千六百四十”,合计存户313户,存丁10243人。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摘自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在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有一个村子叫佃户村,该村的起名原因正是当初比较穷,给地主打工。

在河北隆尧县与宁晋县各有一个村子叫佃户营,起名原因同上。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