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县民爆行业安全责任主管部门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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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明确县公安局为我县民爆行业安全责任主管部门。县公安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与民爆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做好民爆物品储存场所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民爆行业安全。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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