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暨第43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6年4月27日,县长刘江年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暨第43次县长办公会议。现纪要如下:
议题一:研究开除玉溪镇文广站原工作人员蒋韬工作籍有关事宜
根据县人民法院〔2005〕道刑初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会议原则同意开除蒋韬工作籍,按程序办理手续。
议题二:研究原有县聘两类人员续聘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续聘原有县聘两类人员。
会议明确: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依程序办理原有县聘两类人员续聘手续。
议题三:研究2006年事业单位新增用人计划暨招聘部分专业紧缺人才有关事宜
会议明确:
1.2006年全县事业单位新增用人计划控制在150人内,其中管理类10人,专业技术类140人。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上报我县2006年事业单位新增用人计划。
2.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2006年全县事业单位新增用人计划内,从全日制应届、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育、水利、建设、卫生、乡企、林业等方面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0名,充实到相应部门。其中,教育类、卫生类、林业类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水利类、交通类、建设类、乡企类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凭。公开招聘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后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议题四:研究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聘用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方案,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议题五:研究八号路道路建设调整方案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八号路道路建设调整方案。
会议明确:由县建设局负责,将调整后的新方案纳入近期城镇建设规划。
议题六:研究高原大道建设有关事宜
会议明确:
1.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负责,召集县监察、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尽快对高原大道以及老城区违法违规占地问题进行清理。
2.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县城区建设用地问题。
3.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任组长,成立县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司我县城镇建设的领导与管理职责。
4.由县建设局、县城投公司负责,尽快完成二号路建设性详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实施。二号路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按照规划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5.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负责,按照《道府专议》〔2006〕15号文件要求,在县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尚未结束前,暂停规划区内一切用地审批和除国家建设以外的私人建房、拆房建房的规划审批工作,并尽快清理高原大道建设工程征地后余下的零星地块、延伸路段地块,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置。
会议强调: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城镇建设规划,依程序审批;停止统一划拨机关办公楼建设用地,按照“资源共享、联合建房”原则,根据即将出台的县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统一建设;对违反规划审批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依法强制停工或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议题七:研究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及处置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通报了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及处置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处置建议。
会议明确:
1.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负责,召集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相关规定,对已经清理出来的闲置的可以处置的国有资产,分期分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增值。公开处置所得收益,上缴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由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建立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台帐,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对各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培训。
会议强调:凡隶属县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所管理和使用的一切财物均属国有资产,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否则以违纪论处。县国土、财政、经贸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议题八:研究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会议明确:
1.由副县长祝华静负责,在“五一”节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提出要求、开展检查。乡企、煤炭、安监、国土部门要进矿下井,加大煤矿安全巡查力度;交警、运管等部门要严格路查路检,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消防、林业等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出席人员
熊祖模 李开相 祝华静 孙传富 吴忠志
列席人员
干家治 杜宝辉 陈金会 王 强 高 星 王世明 李 华
孟正庄 董爱民 余加林 张双权 潘代勤 李海波 胡红信
梁卫东 王国学 张 琴 肖正友 廖国春 王怀勤 汪纪伟
何兰书 段贵川 冯光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