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道真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同志:
近日,中组部发出通知,对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作了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县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尊重、鼓励并积极号召党员通过党组织形式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
二、明确有关规定,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中组部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之中,要通过县有线电视台、《道真》报、道真自治县公众信息网、道真党建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为了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经部领导研究同意,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统筹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请于2008年5月23日前统一交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由县委组织部交市委组织部代转中组部。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和党组织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省委组织部将在省级媒体上公布上缴党费党员和党组织名单和上缴数量。
联系人:耿旭明
中共道真自治县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0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