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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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简介】工作职责: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是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性、学术性分会[1];

2、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下开展活动,执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

3、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团结与组织全国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及其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促进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提高民办中小学办学质量,推进民办中小学教育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服务;

4、民办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面向民办中小学宣传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提高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水平服务;

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提高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指导;

6、宣传优秀民办中小学及其举办者、教育工作者,推广、介绍民办中小学及教育工作者的办学经验及先进事迹,为民办中小学及教育工作者相互交流、学习服务;

7、开展民办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培训服务;

8、为依法维护民办中小学合法权益提供指导和咨询;

9、发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与民办中小学沟通的桥梁作用,调查研究民办中小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

10、在职责范围内为民办中小学提供其它服务;

11、承担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委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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