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发起,1992年3月在北京成立。
该组织共有包括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内的200多个会员城市 (不含港、 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作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姐妹组织,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以促进中国城市与外国城市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开展双方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社会繁荣与进步,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
为中国城市(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外国城市(包括省、州、县、大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牵线搭桥、提供咨询、协调管理;
为中国与外国友好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与外国姐妹城市组织或外国地方政府联合机构(组织)进行合作,开展交换资料、信息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负责本组织各会员城市之间的业务交流;
举办展览、编写出版有关友好城市工作的资料、刊物。
中国的友好城市工作始于1973年。多年来,中国各有关城市本着讲友谊、讲互利、讲实效的原则,与外国各有关城市在各个领域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合作与交流。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将继续通过国际间的交往,推动中国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章程规定,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的近300名全国理事, 由来自中国200多个城市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选派的代表组成。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全国理事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部分城市的代表担任。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成立以来,努力发展同各国姐妹城市组织或有关机构的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以色列、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姐妹城组织以及一些多边国际性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