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考公安协警人员实施方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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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充实警力,增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从而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考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协警人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2)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协警员女性6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具备本县户籍。

(2)高中以上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报名时须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在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交警在158CM及以上,指挥中心在155CM及以上)。

(5)身体健康,双眼裸视视力在4.8及以上。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实施方案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核准后,在道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道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考试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8时--2009年7月8日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政工监督室(3)。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两张,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按职位和符合条件报名数达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则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审核合格后公示准考人员名单。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7月9日15∶00—17∶30。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交警协警员),2009年7月10日下午3∶00—4∶00(指挥中心协警员),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内容:①交警协警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图标等。②指挥中心协警员计算机汉字录入,输入法不得使用手写板及手写输入,常用的拼音、五笔、搜狗任选一种。根据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三)政审

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体检

政审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查合格由县公安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被录取的协警员,每月工资800元,警服装、培训费、城镇居民医疗、工伤、养老等保险由县公安局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纪律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招考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简章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道真自治县招聘公安协警领导小组

2009年6月29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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