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农村(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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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辖区内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黔反假字〔2007〕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县反假币网络建设,构建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有效遏制假币蔓延和流转危害,促进全县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按照“稳步推进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和分批次建立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工作站”的思路,将“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制度”延伸到各乡(镇),并在各村(社区)广泛培养和聘用村(社区)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以下简称“宣传员”),建立村(社区)反假货币宣传站,形成农村“乡镇有组织、村寨有人管、宣传经常化”和社区“反馈及时、防范有效、宣传到位”工作机制,实现全县反假货币知识知晓率达55%以上,筑牢全县反假防线,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反应及时,打击力强”的反假货币网络。

(二)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主要目标:设立“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宣传站”(以下简称“反假宣传站”),着力培育农村反假基地,建设农村反假队伍,稳步推进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将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制度延伸到各乡(镇),逐步在全县14个乡(镇)中建立“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行政村逐步设立“反假宣传站”,每站至少聘用1名宣传员,负责为农民群众提供反假货币宣传、技术传授和咨询等服务,不断培养、壮大农村反假货币专业力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反假货币意识和技能,建立农村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网络化管理。

(三)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主要目标:设立“玉溪镇社区反假货币工作宣传站”,充分发挥社区附近金融机构网点的辐射作用,加强对社区宣传员的技术指导,增强社区群众反假货币意识,逐步提高其反假识假能力,使玉溪镇各社区成为反假货币前沿阵地之一,并形成网络化管理,有效遏制假币流转蔓延。

二、工作职责

为确保全县农村(社区)反假网络建设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道真自治县农村(社区)反假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反假网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祖模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姚 跃 (县国教办主任)

李黔阳 (县公安局局长)

冷国勇 (人行道真县支行副行长)

韩文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朱俊令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 林 (县工行行长)

夏永忠 (县农行行长)

方 容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黄国林 (县邮政局局长)

冉 进 (县远教办主任)

兰文元 (人行道真支行行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反假办”)在县人行,由冷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县反假网络领导小组职责。在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工作组织机构;全面组织实施农村(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组织召开辖区内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打击假币犯罪活动。

2.“县反假办”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宣传员”会议,编发反假货币工作简报;负责“宣传员”管理培训工作及“宣传员”证件的制作与颁发;组织开展农村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和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督导;完成“反假网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银行道真县支行作为职能部门,要协助政府抓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反假网络建设工作投入,组织宣传培训,向反假网络体系提供必要的反假宣传挂图、资料、鉴别工具等;公开咨询电话,及时向反假宣传员提供咨询,随时了解农村(社区)反假货币信息动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机制,完善体系。按照全市统筹安排,我县拟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

1.建立乡(镇)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镇)反假网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制度和“反假网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下称“乡(镇)反假办”)在当地农村信用社,由当地农村信用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会计、出纳、信贷等人员组成。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在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当地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打击假币犯罪活动,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组织体系。

(2)反假办职责。负责协助“县反假办”做好辖区内反假货币日常工作;构建当地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负责辖内反假货币工作的联络、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处理辖内宣传员反映的需要处理解决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控制,不能处理解决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负责辖内宣传员的选配,建立“宣传员”档案;负责反假货币信息的上传下达、沟通与交流,定期(每季)编制、上报反假货币工作信息、简报,向上级和当地反假货币领导小组反馈反假货币动态,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和协助“县反假办” 开展技能培训;负责人民币真伪的一般辨别和人民币真伪鉴定的联系;完成上级反假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逐步建立农村“反假宣传站”,聘请农村“宣传员”。从2009年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县84个行政村基本完成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实现“乡镇有组织、村寨有人管、宣传经常化”的总体目标。建立以包村信贷员、信贷联络员或各行政村人民调解员、会计、有一定影响力的合法商店经营者等(乡镇可根据行政村实际,在上述人员中自行确定1名或多名)为主体的农村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队伍,使反假货币义务宣传网络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1)农村“宣传员”聘任条件。包村信贷员、信贷联络员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力量;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员、会计、商店经营者是反假货币“宣传员”的主要聘任对象。将他们明确吸收为网络成员后,要及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凡经过培训,能够掌握《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人民币大众防伪特征,具备相应的假币识别技能,经“县反假办”认定合格的,均可签订协议后聘任为“宣传员”。

(2) 农村“宣传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

义务:积极宣传爱护人民币知识,按要求张贴人民币宣传图片、资料;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人民币防伪特征、残损币兑换标准和假币识别技巧;积极向村民提供可疑币辨别指导和咨询;关注本地区假币坑农情况并及时向“镇反假办”反馈;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后及时向公安部门和“镇反假办”报告;服从“镇反假办”管理。

禁止行为:禁止以“宣传员”之名违法开展假币收缴活动;禁止以“宣传员”之名对外出具书面鉴定结论;禁止以“宣传员”之名从事其它非法金融活动。

(3) 农村“宣传员”的聘任方法。坚持“本人自愿、择优选择”原则,对本人自愿、考核合格的,每村聘请1-2名。聘任时由“县反假办”直接或委托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与被聘人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聘任协议,并向被聘人发放统一格式的聘书。被聘人提出解聘请示的,要尊重个人意愿,终止聘用,收回聘书,重新选择聘任对象。

(4) 农村“宣传员”的培训。提高“宣传员”的专业素质,是有效发挥其作用的关键环节。培训工作要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由人民银行道真自治县支行会同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聘的各行政村聘任对象按照行政区划分片、分批、分时进行集中培训;由县人民银行授权乡(镇)农村信用社业务骨干按照业务分工、分片包干方式,对受聘人员进行培训;采取直接或逐级寄送人民币宣传挂图、资料、光盘、假币犯罪案件通报等信息资料和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宣传员”进行远程培训。

(5) 农村“宣传员”的管理与考核。对“宣传员”的有关情况,由“乡(镇)反假办”专门建立管理档案。“县反假办”要对“宣传员”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其它常规性日常管理由各“乡(镇)反假办”进行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假币违法犯罪案件、协助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数量较多的宣传员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不履行宣传义务,不按要求张贴人民币宣传资料,不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反映较差,自身不熟悉反假货币知识和人民币知识,对掌握的制作、买卖、使用假币线索不及时处理、报告的,应及时终止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同时按条件另聘其它人员。

(二)建立“城区反假站”,完善城区反假网络组织体系。“城区反假工作站”由玉溪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后在各社区推进,并将社区建站情况报“县反假办”。

1.城区反假站职责。设置反假货币宣传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套2005年版人民币防伪特征》、《人民币简易识别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内容,公示当地公安机关、工作站、“县反假办”或金融机构举报电话。负责接受群众的咨询并做好解释。负责反假货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告工作,通过社区或所在地金融机构向“县反假办”反馈反假货币动态,提出建议。关注本社区假币害民情况,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后积极协助当事人或直接向公安机关和“县反假办”报告。

2.城区“宣传员”聘任条件。玉溪镇各社区可选择政治思想素养好,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当地情况,服务对象覆盖整个社区,与广大社区民众接触广泛,有良好群众基础的工作骨干或可依靠的重要对象,作为主要聘任人员。将其纳入网络成员后,“县反假办”要迅速督促、指导、配合社区临近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启动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及时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凡经过培训,能够掌握《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人民币大众防伪特征,具备相应的假币识别技能,经“县反假办”认定合格的均可聘任。

3.城区“宣传员”的禁止行为。

禁止以“宣传员”之名违法开展假币收缴活动;禁止以“宣传员”之名对外出具假币鉴定结论;禁止以“宣传员”之名从事其它非法金融活动。

4.城区“宣传员”的聘任。坚持“本人自愿、择优选择”原则,对本人自愿、考核合格的,社区可聘请1-2名“宣传员”。聘任时由“县反假办”直接或委托社区与被聘人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聘任协议,并向被聘人发放聘书。被聘人提出解聘请求的,要尊重个人意愿,终止聘用,收回聘书,重新选择聘任对象。

5.城区“宣传员”的培训。按照“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县反假办”对受聘“宣传员”按照行政区划分片、分批、分时进行集中培训;采取直接或通过社区寄送人民币宣传挂图、资料、光盘、假币犯罪案件通报等信息资料和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非现场培训。

6.城区“宣传员”的管理与考核。玉溪镇各社区反假“宣传员”的有关情况,由“玉溪镇反假办”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并报“县反假办备案”。“县反假办”要对“宣传员”开展宣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7.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假币违法犯罪案件、协助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数量较多的宣传员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不履行宣传义务,不按要求张贴人民币宣传资料,不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反映较差,自身不熟悉反假货币知识和人民币知识,对掌握的制作、买卖、使用假币线索不及时处理、报告的,应及时终止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同时按条件另聘人员。[1]

附:道真自治县“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工作站情况表

道真自治县“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工作站情况表

序号

乡(镇)

村 名

联 络 员

1

玉溪镇

五八村

江代文

2

玉溪镇

蟠溪村

申爱军

3

玉溪镇

大路村

蒋建俊

4

玉溪镇

淞江村

万洪波

5

玉溪镇

桑木坝村

张 洪

6

玉溪镇

池村村

张季军

7

玉溪镇

巴渔村

韩建生

8

玉溪镇

城关村

佘传波

9

玉溪镇

东街社区

张文象

10

玉溪镇

新城社区

戴双华

11

玉溪镇

永城社区

冉秋会

12

隆兴镇

爱国村

夏明卫

13

隆兴镇

前进村

夏 天

14

隆兴镇

浣溪村

王小金

15

隆兴镇

联心村

王永德

16

隆兴镇

莲池村

郑继云

17

隆兴镇

大联村

何安勇

18

隆兴镇

三龙村

勾明义

19

隆兴镇

永红村

韩洪义

20

隆兴镇

杉木村

耿学伟

21

三江镇

三江村

雷 荣

22

三江镇

云峰村

彭小兵

23

三江镇

群乐村

杨朝强

24

三江镇

群星村

邹 伟

25

棕坪乡

文联村

余忠德

26

棕坪乡

胜利村

王 勇

27

棕坪乡

苍蒲溪村

耿泽勇

28

棕坪乡

照山村

石顺波

29

棕坪乡

斯里村

耿永红

30

旧城镇

旧城村

余小波

31

旧城镇

河西村

刘勇华

32

旧城镇

长坝村

万小文

33

旧城镇

槐坪村

张 进

34

旧城镇

关坝村

戴云飞

35

旧城镇

永城村

骆科仲

36

旧城镇

土城关村

刘永然

37

桃源乡

群益村

黄均旁

38

桃源乡

桃源村

张良平

39

桃源乡

清溪村

韩小波

40

忠信镇

明星村

李万宇

41

忠信镇

山岩村

韩小强

42

忠信镇

石笋村

邹 林

43

忠信镇

新华村

李 旭

44

忠信镇

甘树湾村

涂前双

45

忠信镇

新民村

朱德洪

46

忠信镇

水石脚村

郑周权

47

河口乡

竹林塘村

姚正禄

48

河口乡

大田村

陈文在

49

河口乡

梅江村

张武庆

50

河口乡

石桥村

张永锡

51

河口乡

幸民村

向召发

52

河口乡

车田村

张武仕

53

河口乡

三坝村

向小顺

54

阳溪镇

阳坝村

卢均亮

55

阳溪镇

龙台村

韩忠燕

56

阳溪镇

四坪村

胡兴华

57

阳溪镇

阳溪村

张学军

58

三桥镇

凤山村

赵华云

59

三桥镇

塘村村

张怀书

60

三桥镇

桥塘村

江绍红

61

三桥镇

夏家湾村

邓艳林

62

三桥镇

新生村

程帮明

63

三桥镇

北元村

江祥兵

64

三桥镇

杠村村

龙贵华

65

三桥镇

接龙村

李曙光

66

大磏镇

大磏村

雷 坤

67

大磏镇

磏坝村

冉永丰

68

大磏镇

三元村

夏吉春

69

大磏镇

文家坝村

徐小红

70

大磏镇

福兴村

张 洪

71

大磏镇

土城坝村

程联合

72

平模镇

平模村

冯克剑

73

平模镇

顺河村

张永生

74

平模镇

兴宝村

湛强坤

75

洛龙镇

龙桥村

张健雄

76

洛龙镇

鹰咀村

黄 波

77

洛龙镇

洛龙村

牟洪敏

78

洛龙镇

五一村

海吉明

79

洛龙镇

三院村

龙 鹏

80

洛龙镇

大塘村

姚应书

81

洛龙镇

丁石坝社区

苏守礼

82

上坝乡

八一村

冉文政

83

上坝乡

新田坝村

田 进

84

上坝乡

双河村

韩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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