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原行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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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宣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委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旨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坚决扫除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宣传动员和引导,形成全社会都来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行动意见明确指出“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21部委的通知精神,经中国农建爱国主义宣传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原行组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原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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