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良种茶苗繁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县良种茶苗繁育工作,根据《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茶产业发展的意见》(道府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繁育原则:在全县茶园发展中,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即优先选用本县繁育良种茶苗,本县繁育良种茶苗优先满足本县用苗需求。
2.繁育面积。县茶叶办要严格按照全县茶园建设规划要求切实做好茶苗繁育地块、面积落实的统筹规划。通过引进育苗企业或培育大户等形式繁育良种茶苗,力争到2011年突破良种茶园面积10万亩,并在确保品种不乱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茶园建设用苗自给自足。
3.繁育品种。县茶叶办要按照全县茶叶发展品种规划,根据全县茶产品适制性的要求,主推名选131、名山特早芽213两个良种,可以适当搭配其他品种。
4.繁育方式。全县良种茶苗繁育实行市场化经营。本县繁育的茶苗凡符合全县品种规划、质量标准和限价销售在本县范围内的良种茶苗,均实行苗后补贴。
5.繁育标准。县茶叶办要严格按照国家良种茶苗二级苗的标准把好全县茶园建设用苗质量关。
6.繁育技术。县茶叶办要切实做好繁育品种、育苗用地的把关工作,全程提供技术指导。
7.检查落实。县茶叶办要制定茶苗繁育阶段检查方案,负责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切实保护育苗涉及农户的根本利益。
8.纪律要求。凡在良种茶苗繁育及茶苗供应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及违反两个优先原则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