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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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概况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27号,内设12个科室、2个直属单位,下设1个区局、3个分局、4个县局和47个工商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省垂直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依法监督市场竞争、交易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经纪人、经纪机构等组织。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职能介绍(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依法监督市场竞争、交易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经纪人、经纪机构等组织。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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