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法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8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明光市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98人,内设机构有:立案庭、刑庭、民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法警队、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潘村法庭、涧溪法庭、三界法庭、桥头法庭等17个部门。

明光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位于池河大道中段,占地3亩,总建筑面积达1500平方米,拥有办公室 40多间,大、中、小法庭5个。新建中的审判综合楼位于龙山路西段,总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上图为审判综合楼效果图. 主要职责:

明光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 (三)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四)负责和指导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五)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