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
玉溪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TD/1013-2000)、《贵州省新增耕地验收标准》、《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黔国土资发〔2009〕149号)、《遵义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办法》和《道真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道真自治县棕坪乡苍蒲溪大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验收组对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经审查,该验收意见符合项目实际和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
附: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验收意见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验收意见
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TD/1013-2000),《贵州省新增耕地验收标准》《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黔国土资发[2009]149号)、《遵义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办法》和《道真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2010年4月13日,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验收组对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的全面检查验收,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工程内容完成情况
(一)项目区总面积244.6亩(其中:建设规模238.3亩),新增耕地(旱地)152.3亩(其中:开发118.0亩,整理34.3亩)。项目实施能够按照规划设计、预算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能有效地为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服务,开发整理后的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
(二)新建规格为0.3m×0.3m田间道路边沟1条,长1932.4m,砼底板、浆砌石侧墙;新建规格为0.2m×0.2m生产道边沟1条,总长72.2m,砼沟渠。
(三)新建4.0m宽田间道1条共计2324.1米,泥结石路面;新建0.8m宽生产道路3条,总长161.6米,砼路面。
二、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1426361.27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24739.98元。资金管理到位,符合《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管护措施落实。
四、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无纠纷。
五、档案资料完整,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据此,项目验收组认为,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东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和完善项目区各项工程的后期管护并作好土壤培肥改良、水土保持等工作,切实为开发的耕地长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
2.县国土资源局在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颁发《新增耕地合格证》后,及时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将新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后备资源库并及时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台帐。
验收组组 长:(签字)
验收组副组长:(签字)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