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规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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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湄潭县委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的意见》(湄党发[2007]6号)和《中共湄潭县纪委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湄纪发[2007]2号)文件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我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本督查规则。

一、督查范围

各镇(乡)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湄单位及上挂部门干部职工,各村脱产干部。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原则上督查组分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机关督查3次。督查组到被督查单位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并告之督查内容,督查结果不与被督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只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文广、外宣中心记者配合督查工作。对被督查对象不良作风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作风踏实,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宣传报道并通报表扬,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机构

成立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吉 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聚勇县纪委副书记

蔡从利 县直属工委书记

周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张永禄县委督查室主任

徐汝华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杜永强 县直属工委副书记

王朴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忠乾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周德勇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

1、学习制度

2、考勤制度

3、车辆管理制度

4、安全卫生制度

5、值班制度

(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学习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对县重大工作安排进行贯彻落实,是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达;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培训;是否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书记,单位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是否给党员同志上党课。督查灵活采取查阅记录、询问等方式进行。

2、到岗情况

⑴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按时签到签离,因工作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签离的,办公室人员根据事实进行说明,督查组根据情况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了解。

⑵乡镇干部是否存在"走读"现象。每周一至周五除工作、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外,乡镇干部职工按规定是否食宿在乡镇以及村干部"三在村"情况。

⑶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是否深入实际,是否深入基层,是否真正了解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意愿,是否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提出的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3、车辆管理情况

重点督查单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

4、安全卫生情况

结合整脏治乱活动,对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集镇及单位内部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单位办公场所是否存在火灾,被盗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

5、值班情况

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6、办事效率督查

⑴单位干部职工办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重点督查第一批推行"一站式"服务的职能部门,是否按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收费服务项目纳入统一管理。

⑵查单位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⑶查干部职工形象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期间赌博、打电脑游戏、打毛衣、嗑瓜子、说脏话、着装不整等现象。

⑷干部职工是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了解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服从工作安排,是否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督查采取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走访单位干部职工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处理

按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六、本督查规则从2007年5月1日起执行。本督查规则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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