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06年后30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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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大战、苦战2006年后30天,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特制定2006年后30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中共湄潭县委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为动力。坚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原则,大战、苦战今年后30天,全面完成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湄潭县2006年后30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刚为组长。由县安委办牵头,以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县检察院、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农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利局、县文广局、县外宣中心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小组。

第一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张明金同志任组长,检察院、农机局、交通局、外宣中心为成员。

第二组由县监察局牵头。李世贵同志任组长,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外宣中心为成员。

第三组由县总工会牵头。易峰同志任组长,公安消防大队、教育局、经贸局、国土局、外宣中心为成员。

第四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舒瑜同志任组长,公安交警大队、畜牧局、水利局、文广局、外宣中心为成员。

三、检查内容

1、对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消防、特种设备和防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实施安全检查。

2、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实施检查督促。

四、检查区域

1、第一小组检查湄江镇(含县城区)、黄家坝镇、天城乡。

2、第二小组检查西河乡、马山镇、洗马乡、鱼泉镇。

3、第三小组检查石莲乡、茅坪镇、新南乡、高台镇。

4、第四小组检查复兴镇、永兴镇、兴隆镇、抄乐乡。

五、后勤保障

各检查组自行联系各成员单位检查人员并安排检查车辆。

六、检查时间

12月5日----12月30日。

七、检查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彻底整治根除,并配合县检查组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全面检查生产经营现场,排除安全隐患。

3、各检查小组于12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县安委办。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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