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津教委办〔2010〕12 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高等院校档案工作在教育改革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2009年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09〕22号)要求,在各学校总结工作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教委批准,决定对南开大学等19所先进集体及张维和等4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 先进集体: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农学院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机电职业学院 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 先进个人:
张维和 杨文刚 张振兴 邵艳辉 董秀兰 张 荣 史永红 张兰普 李世锐 陈 静 冯继成 杨 光 徐 琦 陈静芳 房玉梅 张园园 崔 静 胡 浩 曹博敏 齐向前 戴景新 赵翠霞 冉 虎 葛凤云 郑丽燕 刘友平 卢 湘 王 倩 马少申 陈 萱 刘淑琴 许艳林 马健琴 王 勇 曹方玲 吴 妍 邰秀春 王 青 黄建华 赵燕华 张建敏 李秀芬 闫志明 张 雪 李鸿娥 刘 红 孙希沛 杨 莹 祝华武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和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高校和广大高校档案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在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高校档案管理办法》中,为我市高校档案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