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公告
定义丢失公告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丢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丢失公告。
发布丢失公告一般要求在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丢失公告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丢失公告。
意义丢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丢失公告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丢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丢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内容丢失公告一般包括公司证件和个人证件公告
公告要求五个方面:
1、丢失人名称
2、丢失时间
3、丢失原因
4、丢失的物品
5、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公司证件丢失公告营业执照丢失公告
税务登记证丢失公告
组织机构代码证(IC)丢失公告
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登报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人名章丢失公告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丢失公告
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丢失公告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丢失公告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丢失公告
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丢失公告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丢失公告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丢失公告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丢失公告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遗失公告
开户核准通知书遗失公告
个人证件丢失公告身份证丢失公告
会计证丢失告失
毕业证丢失公告
报到证丢失公告
导游证丢失公告
教师证丢失公告[1]
警察证丢失公告
工作证丢失公告
行政执法证丢失公告
护士执业证书丢失公告
建造师注册证书丢失公告
护照丢失公告
医师资格申请表丢失公告
初级安全主任证书丢失公告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公告
宅基地证丢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