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阳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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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统一组织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县政府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衍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龙 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荣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

法制办主任)

张鸿友(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秦兴勇(县编办主任)

陈 燕(县公安局局长)

何 俊(县交通局局长)

孙光龙(县城管局局长)

石 青(县工商局局长)

刘隆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唐荣武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县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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