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征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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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定额定率征收是税款征收的一种方式,是在现行的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的原因致使税务机构难以按查账征收这种合理的方式来征收税款而采取的一种被迫和补救措施。在现阶段的税收征管中,对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迫使纳税人严格遵守账簿、凭证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纳税具有重要作用。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因此,定率征收是核定征收的一种。

【问题】我们是一个工程造价公司,能不能向税局申请所得税定率征收呢?

【解答】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一、国税发[2008]30 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不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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