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党史研究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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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

丽水党史研究室(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为丽水市委主管党史的工作机构和研究丽水地方党史的科研机构,成立于1980年7月。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是丽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成立于1987年12月。1996年11月,两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现有编制11名,内设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史处、方志处。

(一)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责

1、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2、征集、整理新民主主义时期、社会主义时期党史资料和丽水市现代史、当代史资料。3、编撰、出版《中共丽水党史简编》(分时期立卷)以及其他重要党史、现代史、当代史书籍刊物。4、审查验收各县(市)党史部门编撰的重要书刊文稿。5、组织开展全市性党史理论和重要党史专题的研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6、会同有关部门运用党史研究成果,组织、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提供党史、党建知识咨询服务;加强党史宣传教育,发挥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在“育人”上的作用。7、组织协调市本级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和各县(市)有关党史方面的重要纪念活动。8、指导各县(市)党史部门工作,组织培训全市党史队伍,提高全市党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9、负责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党史资料征集、编写、出版等工作。做好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10、指导市党史学会的工作。

(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制订全市地方志编修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编修市志和审查验收市本级专业志、部门志。3、每年组织编纂出版《丽水年鉴》。4、对全市各县(市)、市直单位的修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5、承担省地方志办公室下达的有关编写任务。6、整理市本级旧志和进行地方史实研究,并组织编纂有关史料。7、进行地方志理论研究。8、组织培训全市修志队伍。9、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提供地情咨询服务。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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