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关于对政协仁怀四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甘霖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享受面》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仁怀市从2003年10月份起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来,我管理部无论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还是在其它业务上都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来办理的,这经得起监督和检查。
2、关于只有在中茅城区建房才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不是事实。现在的情况是无论在仁怀市的哪个乡镇,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是一把尺子,一量到底。除非手续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才贷不到款。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事人购房没有房产证,因此不能提供由房管局提供的过户手续,因此贷不了款;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事人建房没有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提供不出合法的建设手续,因此贷不了款。而这两种情况都不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厚此薄彼、不一事同仁造成的。再说,下列非中茅乡镇的购建房人员就是享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三合镇教育辅导站李峰在三合购房、坛厂中学龚大林在坛厂建房、五马镇朱再富在五马建房、大坝镇教育辅导站许远琼在大坝镇购房等等。
3、关于成立乡镇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和为乡镇职工出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细则的问题。目前公积金的相关上级管理机构还未作出规划。仁怀管理部作为遵义市中心的派出机构要落实这两件事是无能为力的,因为我们没有法人资格,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别外,关于简化乡镇员工贷款手续的问题,我管理部除了基本的业务要件和程序之外并未附加,而我们的业务规程是上级出台的。如何简化手续又确保贷款用途和贷款安全,如何向乡镇员工倾斜,我们一定把你的主张报告遵义市中心,力争在07年的工作中使乡镇员工对我们的贷款工作有一种新的认识。
4、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一是广大员工享受的份额不足。按《住房公积金条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而仁怀实行的是以员工基本工资为基数,这损害了员工的利益;二是享受的面狭窄,还有很多组织和个人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违法的;三是有相当数量的员工贷了住房公积金不及时还款增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这些问题希望能引起相关人士的关注。
仁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