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志初
麻志初,男,苗族,湖南省花垣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正处级,三级高级法官。1956年7月出生,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在花垣县委组织部工作;1977年12月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1年1月在州司法局工作,历任人民调解科副科长、科长;1989年5月任吉首汽车配件厂政治处主任;1992年8月任州司法局宣教科科长,1996年任州司法局宣传科科长;1998年4月任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0年8月到龙山县挂职任副县长;2001年6月任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1月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2002年3月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6月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