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
仙桃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8月(前称为湖北省沔阳县人民法院。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沔阳县,设立仙桃市,沔阳县人民法院更名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机关设有15个庭、科、室、队,在乡镇办设有10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173人,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8人;审判人员92人,科级以上干部48人;党员156人。 建于1999年4月的办公、审判综合楼,高16层,建筑面积达9700多平方米,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有各种车辆26台,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案辅助设备160多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