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隐患排除年”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成效显著,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赤府办发〔2009〕18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等奖:大同镇人民政府 奖金1万元
二等奖:官渡镇人民政府、两河口乡人民政府 奖金各
0.8万元
三等奖:石堡乡人民政府、白云乡人民政府、旺隆镇人民政府 奖金各0.6万元
二、市直部门
一等奖:市安监局 奖金0.3 万元
二等奖:市农机局、市林业局 奖金各0.2万元
三等奖: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交警大队 奖金各0.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获奖单位要向获奖单位虚心学习,查找差距,奋发努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2010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为构建和谐赤水和推进“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发展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