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莫里森

人物简介托尼·莫里森,美国黑人女作家。1931年2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附近的罗伦镇,原名琪洛·沃尔德。家里四个孩子里排行第二。她的双亲曾是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佃农,为了摆脱贫困,来到罗伦镇这个钢铁小城。莫里森是四个孩子中的老二,出生时正值大萧条时期,父亲靠做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为了在经济上帮助家庭,莫里森12岁便开始打工,同时顽强地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读完高中,1949年进入华盛顿专为黑人设立的霍华德大学攻读英语和古典文学。在校期间,莫里森利用暑期巡回演出的机会曾回到南方故土,吸收那里的文化营养。1953年大学毕业后,莫里森进入康奈尔大学深造,研究福克纳和吴尔夫的小说,于1955年获文学硕士学位。此后她先后在南德克萨斯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书。她与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并开始试笔写作。1964年与丈夫离婚后,莫里森离开霍华德大学,到纽约兰登出版公司当编辑。70年代起,她先后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和巴尔德学院讲授美国黑人文学,并为《纽约时报书评周报》撰写过数十篇高质量的书评文章。曾担任高级编辑,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传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竭尽全力。她所主编的《黑人之书》(The Black Book),记叙了美国黑人300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1989年起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文学创作。主要成就在于长篇小说方面。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文学历程

在霍华德大学任教期间,莫里森常和一些诗人和作家聚会,使她萌生了创作的欲望。婚姻出现裂痕以后,她更以写作来求得精神寄托。《最蓝的眼睛》中小姑娘毕可拉的故事就是这时开始孕育的。但是,莫里森真正走上文学创作之路是在她到纽约工作以后开始的。
1970年,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发表。小说写一个黑人小女孩十分希望获得一双美丽的蓝眼睛,但却由此陷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渊。这部作品是对当时流行的“黑人是美的”口号的一种反讽,同时也是对黑人社会追求白人式美丽的一种质问,为作者赢得了“当代美国黑人社会文学观察家”的称号。
莫里森最初步入文坛只是出于对文学的爱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缓解自己生活中的痛苦。但就在她开始发表作品之际,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发展到一个新的高潮。这使她自然而然地将个人痛苦与黑人妇女的生活现实结合在一起,从而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种将神话色彩和政治敏感有机地结合起来的独特风格。
莫里森的第二部小说《秀拉》(1973年)刻画了一个有叛逆精神的黑人妇女形象,打破了以往黑人小说中黑人总是对白人又恨又怕的性格模式。秀拉傲睨一切,放荡不羁,我行我素,因而使她处于与老一代黑人和新一代黑人的双重矛盾当中。然而她明确反映了作者要求平等的愿望,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在《秀拉》里,社区中的人让秀拉留在那里,他们不会清洗她或把她埋掉,他们只是保护自己不受她的伤害,但她仍是社区中的一员。但是白人的渣滓,那些在《秀拉》里被高贵的白人世界抛弃的白人,在我们社区里却为所欲为,随心所欲”。作者以秀拉的叛逆与白人相对照,提出了黑人妇女应享有的权利。
第三部作品《所罗门之歌》(1977年)被认为是莫里森的代表作。小说从不同角度描写黑人戴德一家三代的历史,提出了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在“自由平等”的美国社会中,今天的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遭受西方精神文明的奴役?作者似乎认为,只有让黑人返璞归真,恢复本民族古朴的风范,才能逃脱这种精神的桎梏。《所罗门之歌》中的名字大部分是真实的,作者用《圣经》中的名字表现《圣经》对黑人生活的影响,将他们对它的敬畏和尊重与他们改变它的能力联系在一起。作者还用了一些基督教以前的名字,表现几个世界交织在一起的感觉。小说中的飞翔神话,其含义是会飞翔的黑人——黑人的自由。
在第四部小说《沥青娃娃》(1981年)里,莫里森运用了一个古老的故事。故事里有一个“沥青娃娃”,白人用他来抓兔子。“沥青娃娃”是一种称呼,就是黑鬼,白人把黑孩子、黑姑娘叫做“沥青娃娃”。莫里森说,沥青在西方故事里似乎很怪,但她在非洲神话中发现过一位沥青妇女。于是她开始考虑沥青。她认为沥青沆曾经是个神圣的地方,至少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因为沥青是建筑用的东西。它直接从地里来,它粘合像摩西的小船和金字塔之类的东西。对莫里森来说,“沥青娃娃”意味着具有凝聚力的黑人妇女。这部作品是通向历史和预言的出发点,也就是莫里森自己所说的抹去神话上的尘埃,进一步看看里面隐藏着什么。
第五部小说《宠儿》非常畅销,有讨好读者之嫌。小说结构复杂,人物众多,故事中夹叙故事,以蒙太奇的手法进行切换。小说写美国南北战争后的所谓重建时期,女主人公十八年前被残忍地割断喉咙死去,死后阴魂不散,经常作祟,以此返照往事,揭露不人道的奴隶制的残酷压迫和剥削。
《爵士乐》(1992年)是到现在为止莫里森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黑人妇女渴望得到一个金发男人的爱而毁掉了自己本来可以得到的幸福,走上了几乎精神失常的道路。身为黑人而向往白人特有的金发碧眼,与白人的审美和价值标准认同,其结果必然是失去自我同一性,酿成悲剧。显然,莫里森在这部小说里融进了少数民族话语理论和女权主义的观点,她意识到在白人文化与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黑人要实现自己的生存价值将非常困难。他们既要反对主流社会,为了生存又要认同于主流社会;他们处于主流文化的边缘,但又千方百计想进入他们所反对的主流文化的中心。他们身上充满了悖论和矛盾。莫里森的这一认识使她的作品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也可以说对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大有好处。
综观莫里森的创作历程,可以说她成功地将现实主义与神话结合在一起,善于以口语化的语言和象征的手法描写妇女形象,以民间传说和童话渲染气氛。但更重要的是,她反映了一种进步的文化思潮,表现了美国社会中黑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发展,而这无疑得益于她对文化研究成果尤其是女权主义研究成果的运用。
诺贝尔奖获奖演说

莫里森获奖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莫里森认为,自她的第一本小说《最蓝的眼睛》起,写作便成了与世界紧密结合的一种方式。清理过去成为一种必要,一种可能,而整个选择过程有规律,有方向,是真正的思考,完全不同于简单的感受和解决某个问题。“写作是我唯一为自己、靠自己做的工作。在写作中,你可以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行使自己的主权。所有的感觉都在发挥作用,有时是同时,有时是先后。当我写作时,我所有的经验都是关键的,有用的。……我认为,写作赋予我的正是万有引力、空间和时间在舞台上赋予舞蹈者的东西。它充满活力、和谐,流动而又宁静。”
语言是莫里森小说的最大特色。小说家想让黑人的语言恢复其原有的力量。那是一种丰富但并不华丽的语言。……语言必须仔细推敲,看上去又像信手拈来。它不能流汗。它必须含而不露,同时又撩人心旌。它是黑人非常喜爱的东西——说话时文字在舌尖上逗留、揣摩、玩味。它是一种爱,一种激情。它的作用和布道士一样:使你离开座位站起来,使你忘记自己,倾听自己。
莫里森认为,到处都有这种有害的社会学批判:“小说A比B或比C好,因为A写的更像大多数黑人的真实情况。”这种观点不可饶恕。“我个人对那些特殊的人着迷,因为我在他们身上发现了适用于普通人的特征。黑人作家写了一些关于普通黑人生活的书。我不写这种书。黑人读者常常问我,`你的书为什么这样忧伤,这样悲哀?为什么不写一些积极的东西?写健康的关系……'我写的东西我想可以称作悲剧形式,里面有净化和启示。我倾向于悲剧。”
评论界对托尼·莫里森获诺贝尔奖的反应

哈佛大学著名教授盖茨在获悉莫里森获奖后说:“她是位技巧高超的文学大师,这一点人们往往会忽视。她和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及弗吉尼亚·吴尔夫同样伟大,同样具有创造性。”女作家欧茨获悉莫里森获奖后说:“噢,她得了?我还不知道。这真是个奇迹,她是个奇迹般的作家。她理应获奖。”著名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克评论说:“没有人比托尼·莫里森写得更美,她始终不懈地探索非洲裔美国人的复杂性、恐惧和生活中的爱。无理的批评没有阻止她,过分的赞美也没有使她跌倒,她是配得上这一荣誉的作家。”
当然,持不同意见者也大有人在。理查兹·约翰逊认为,莫里森获奖“只不过是善意的臣邦政治的胜利”;而批评家斯坦利·克劳西则讥讽说:“我希望这项奖金能鼓励她写出好一点的作品来。”英国报纸普遍表示莫里森获奖“出乎意料”,认为评奖中非文学的因素占了很大比重。也就是说,在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影响之下,作为黑人和妇女的莫里森捡了个便宜。
著名作品《最蓝的眼睛》(1970)
《秀拉》(1973)
《所罗门之歌》(1977,获美国图书评论奖)
《柏油孩子》(1981)
《宝贝儿》(1988,获普利策奖)
《爵士乐》(199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