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遵义市近期召开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大力抓好“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双降”目标,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09〕10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内容和重点
(一)各乡镇办、各部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市政府“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贯彻落实“4.3”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4.21”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6.1”全国全省和“6.2”遵义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情况;黔府办发〔2009〕30、31文件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09〕32、47号文件情况;推进“三个三”(即三个年,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复查、销号情况;“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结案情况。
(二)煤矿安全。一是岔角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岔角煤矿在技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岔角煤矿的现场安全监管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一是交通、交警部门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和“三关一监督”的情况;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交管站、农服中心、派出所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能情况,尤其是对拖拉机、摩托车、船舶的监管情况;三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车辆维护保养、驾驶人员教育等安全的组织实施情况;四是危险路段、水域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码头、渡口、渡船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六是对公交车、出租车燃气罐的检测检验和监管情况;七是对擅自改变客运车辆构造的监管情况,严禁人为将出租车左后门封死和私设公交车车窗栏杆等行为;八是吸取官渡“5·20”事故教训,加强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四)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
一是各旅游景区、景点中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检测检验情况;二是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商场安全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三是各群众集会、大型活动前的现场应急措施、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落实及申报审批情况。
(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是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安监管危化字〔2009〕42号)规定,公安、安监等部门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烟花爆竹及危化物品打非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
(六)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
一是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开采工艺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二是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的整改、停业及关闭情况;三是对上级有关部门和我市关于对非煤矿山和露天采石厂监管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对排渣(土)场的管理情况。
同时,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电力、特重设备、森林防火、防雷安全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完善落实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环节、部位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
二、检查、督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大检查行动由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由市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一)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组织大检查时间:2009年6月9日—6月28日。大检查行动要按照黔府办发〔2009〕30文件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二)市政府督查组重点督查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25日。市政府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
(二)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对原排查和新排查出的隐患都要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要求进行登记建档,确保治理到位。
(三)检查行动要务求实效,严禁走过场。凡是因检查不到位或走过场、被市政府督查组发现未按要求开展“三项行动”、未按要求送达黔府办发〔2009〕30、31、32号“三个文件”的、被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督办隐患未按期整改治理的,对相关人员实行警示约谈,并在全市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市政府督查组采取选择重点、蹲点检查、排除隐患的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督查组要利用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的时间,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开展以黔府办发〔2009〕30、31、32号“三个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乡镇办、各工作部门和市政府各督查组于6月30日前,将检查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1]四、市政府督查组人员组成及督查路线
为确保此次检查督查行动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袁晓春任组长,副调研员刁维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汉富、市安监局局长李中秋任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唐从礼、农机局局长王茂祥、交通局副局长陈训书、安监局副局长邹荣良、交警大队教导员何祖刚为成员的督查组,以随机暗访的形式对重点地区和行业实行重点抽查。督查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
第一督查小组,组长:市安监局局长李中秋,成员由市监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抽人组成。负责督查: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建设局、旅游局、城管局、水利局、农机局、食药监局。
第二督查小组,组长:市农机局局长王茂祥,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安监局、交警大队抽人组成。负责督查:总工会、经贸局、质监局、气象局、国土局、林业局、乡企局、粮食局、畜牧局、教育局、农业局。
第三督查小组,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陈训书,成员由市监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抽人组成。负责督查:复兴镇、大同镇、天台镇、元厚镇、葫市镇、旺隆镇、两河口乡、丙安乡、宝源乡。
第四督查小组,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邹荣良,成员由市监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抽人组成。负责督查:长期镇、官渡镇、长沙镇、石堡乡、白云乡、金华办、文华办、市中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