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属东印度
荷属东印度是指1800年至1949年荷兰人所统治的印度尼西亚。
1596年,荷兰人霍特曼率领的一支荷兰船队到达爪哇岛的万丹。1603年,荷兰在爪哇建商站;1605年,征服盛产香料的马鲁古群岛中的安汶岛、帝利岛。1619年,攻占爪哇岛上的雅加达,命名巴达维亚,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方的总部。在荷兰人到来之前,葡萄牙人已经在印尼地区建立了一些商站。之后,英国人也登陆印尼,建立殖民地。而荷兰变成了这些欧洲国家里面占领最多领土的国家。荷兰最初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对这些地区实行殖民统治。1799年东印度公司解散后殖民地被荷兰政府接管,史称荷属东印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当地人开始争取自治。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当荷兰本土被德国完全占领后,东印度公司宣布终止与当时最大贸易伙伴日本的贸易,触发日本对印尼的侵略行动。这可以说是印尼得以独立的远因。日本投降的消息传到印尼之后,苏加诺立即在之后一日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之后在短短五日间,印尼全国都宣告脱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管治,在1945年8月31日,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尼基本上已没有控制管理的能力了。然后,由于得到澳洲的同情,在1945年到1949年这段期间内不断接济印尼,最终使东印度公司在1949年宣布放弃对印尼的管治权,使印尼得以正式独立,苏加诺当选为印尼第一任总统。
荷属东印度群岛是 荷兰的殖民地,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开始,到拿破仑一世战争结束,之后受Kew Letters的管理,在拿破仑一世的战争期间由英国人占领并且管理。 在1949年作为印度尼西亚独立。 荷兰的海外领地之一,迄1949年12月为止。现为印度尼西亚。这一领地包括苏门答腊和邻近岛屿、爪哇及马都拉、婆罗洲(沙巴、沙捞越、汶莱除外)、苏拉维西及桑义赫(Sangihe)和塔劳(Talaud)群岛、麻六甲和爪哇东面的小巽他群岛(葡属帝汶及其飞地德古西〔Oe-Cusse〕除外)。此外,荷属新几内亚(後改称西伊里安〔Irian Jaya〕)於1962年8月画归印度尼西亚,它包括东经141°以西新几内亚岛以及外沟、沙拉马底(Salawati)和密苏(Misool)等近海岛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除荷属新几内亚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属东印度被日本占领。1945∼1949年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内,荷兰企图重新控制这些岛屿,但是在民族抵抗和国际压力下,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