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光
林志光(1902-1966) 字荣祺,曾用名林超。福建省上杭县湖洋乡太平村人,清光绪二十八年生。青少年时先后在村内、县城读私塾。
1926年,在国民革命军东征、北伐胜利进军的鼓舞下,投笔从戎。后受推荐,去粤入黄埔军校第五期政治科学习。毕业后,分派在国民革命军张贞师所部任职,屡受提升。
1936年调军委会执法总队,在庐山、武汉等地执勤。抗日战争初,调回福建,任德化县长、省保安处直属梅列训导营营长、保安处特别党部书记长,领少将军衔。
1942年,奉命回县筹建三民主义青年团(下称“三青团”)上杭县分团,成为县内煊赫一时的风云人物。还创办《精诚报》,自任发行人,该报为民国期间县内先后刊行的几种小报中,存在时间较长、发行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四开小报。
1945年春,调任古田县长。一年后又调省筹建三青团福州区团,兼任省支团机关报《南方日报》社长。
1947年秋后,参与县内竞选“国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经国民党中央圈定为候选人。在竞选中曾印发《告全县父老兄弟姐妹书》,提出要忠实反映民意,促进地方建设,实现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主张,要求选民投他一票。在五个竞选人中,以得票最多当选。其时县长齐登莱因集团贪污,受到县参议会的猛烈抨击,县政工作陷于瘫痪。
1948年春初,奉命回县主政,以期协调矛盾。期间,还担任“CC组织”(即中统)负责人。在就职仪式上,发表施政演说,重申在竞选“国大”时的心愿,要竭尽其力,为桑梓兴利除弊,推行新政,是年夏初,出席国民政府的行“宪”“国大”,曾联名提出实行“耕者有其田”以解决土地问题的提案。他平素为人正直,待人和气,不徇私情,属员、亲信在背后称之为“铁面”。胞姐之子谢某,在湖洋水口拦路抢劫,他不顾舅甥私情,捉拿归案予以处决。秋后调任南平县长。
1949年5月21日回县,巧遇老朋友傅伯翠、练惕生,毅然参加闽西起义,任闽西义勇军副司令员。6月上旬,奉命率部解放长汀,堵击国民党军胡琏部溃军由赣入闽,命其姑表弟梁昭的连队担任前锋,突入汀城,在争夺北山口制高点的恶战中,梁昭牺牲,他立即命副连长、亲外甥谢松寿接替,毫无偏护私心,得到所属指战员的敬佩。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司令部对其亲自率部指挥战斗,曾予记功嘉奖,
1949年七八月间,胡琏部属下王靖之部盘踞上杭县城,起义领导人转入农村,继续组织力量,阻击胡琏部下乡骚扰。当时王靖之悬赏重金,并多次“围剿”其家乡,在紧紧追捕未达到目的后,又玩弄诱降花招,他一本起义初衷,坚贞不渝,顶住压力,经受了严峻考验,直至胡部逃离上杭。
1950年,他随李汉冲前往广东,经组织调送参加武汉中原革命大学政治研究班学习。学习结束后,回广东参加土改、清匪、反霸工作。随后,在广东省政协及省政府参事室任职。
1966年6月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含冤在梅县弃世,终年65岁。
1979年1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