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戈委员会
1971年至1974年之间,一个由15个国家(其中有些已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其余的后来也成为该条约缔约国)组成的小组,在瑞士教授克劳德·桑戈主持下,在维也纳举行了一系列非正式会议,就核出口“竞争规则”和“触发清单”达成了谅解。故该委员会被称为桑戈委员会 (Zangger Committee -- ZAC) ,又称“核出口国委员会”。该委员会是非正式组织,联络点设在维也纳。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国际间关于核出口控制的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禁止转让钚等与开发核武器直接有关的物资设备,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查。
委员会每年5月和10月在维也纳举行两次会议。
委员会的控制机制是它的“触发清单”,由A、B两个备忘录和一个附件组成。备忘录对原材料和特种裂变材料以及为加工、使用或生产特种裂变材料而设计或制造的设备或材料出口作了定义,并规定出口“触发清单”上的项目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该委员会的决定,包括“触发清单”对成员国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是对各国制订核出口政策起指导作用。各成员国接受“触发清单”采用信函模式,由各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致函机构总干事,对“触发清单”及其修改予以确认。至1998年12月,该委员会共有33个成员国:澳大利亚、韩国、奥地利、卢森堡、比利时、荷兰、保加利亚、挪威、加拿大、波兰、中国、葡萄牙、捷克、罗马尼亚、丹麦、俄罗斯、芬兰、斯洛伐克、法国、南非、德国、西班牙、希腊、瑞典、匈牙利、瑞士、爱尔兰、乌克兰、意大利、英国、美国、日本、欧盟(观察员)。
1997年5月,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了该委员会会议。1997年10月16日,中国成为该委员会正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