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全省加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意见, 2009年2月前必须完成80%以上的换发证任务。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市的换发证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自2005年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以来,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7万余人,占应换证人数的70%。但是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有部分群众不愿意换发第二代居身份证,特别是市中、文华、长期、官渡、旺隆、宝源、天台等乡镇、街道尤为突出,要完成换发证任务工作十分艰巨。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换发证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尤其是工作存在差距的地方,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狠抓落实,按要求完成换发证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时间紧、制发数量多、科技含量高、信息化程度高、制作工序复杂,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及时有效解决好人员、经费、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目标,服务群众。要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换发证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公安机关要根据任务和要求,制定完成任务的到计时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方便,在换发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都要体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把为群众服务的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政策和具体安排,加大对待办证人员、观望人员的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群众称心满意。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社区、村(居)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基层派出所干警,社区、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加强对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宣传,主动抓好换证工作,配合公安派出所完成换证任务。
(三)加强督查,严格通报。为加快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设备未落实等问题进行通报。严禁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工作中乱收费,对群众举报的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2008年10月开始,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将扣除年底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派出所人像采集设备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的购置,技术人员的培训,各种耗材的经费,为生活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人员解决办证工本费,解决居民身份证重证、错证重新办证工本费等困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任务。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