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发展战略,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一、财政收入
优秀奖:市中办、文华办、金华办、天台镇、复兴镇、官渡镇、石堡乡、长期镇、长沙镇、白云乡 奖金各25000元
完成任务奖:两河口乡、宝源乡、旺隆镇 奖金各24000元,丙安乡、大同镇、葫市镇 奖金各23000元,元厚镇 奖金21000元
二、人口和计生工作
先进乡镇(街道)
一等奖:长沙镇、白云乡 奖金各15000元
二等奖:天台镇、长期镇、石堡乡 奖金各12000元
三等奖:两河口乡、复兴镇、旺隆镇、葫市镇、官渡镇 奖金各8000元
达标奖:丙安乡、市中办、金华办、元厚镇、大同镇、文华办、宝源乡 奖金各3000元
三重管理乡镇进步奖:元厚镇 奖金2000元
市直机关先进集体: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建设局、民政局、工商局、畜牧局、编委办、残联、团市委 奖金各1000元
三、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单位:文华办、金华办、长沙镇、两河口乡、白云乡、安委办、质监局、海事处、林业局、消防队 奖金各5000元
达标单位:复兴镇、大同镇、官渡镇、天台镇、石堡乡、丙安乡、教育局、经贸局、公安局、气象局、组织部、民政局奖金各3000元
四、竹基地建设
一等奖:复兴镇
二等奖:大同镇、丙安乡
三等奖:旺隆镇、元厚镇、葫市镇
鼓励奖:金华办、两河口乡、文华办、宝源乡、天台镇、官渡镇、石堡乡、白云乡、长沙镇、长期镇
奖金按实际验收面积兑现。
五、旅游工作
一类乡镇
一等奖:两河口乡 奖金6000元
二等奖:丙安乡 奖金4000元
三等奖:大同镇、葫市镇 奖金各2000元
二类乡镇
一等奖:宝源乡 奖金2000元
二等奖:官渡镇 奖金1500元
三等奖:长沙镇 奖金1000元
先进单位:发改局、建设局、城管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国土局、环保局 奖金各1000元
组织奖:旅游局 奖金5000元
六、农业农村工作
综合考核
一等奖:复兴镇 奖金20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白云乡 奖金各15000元
三等奖:官渡镇、元厚镇、旺隆镇、文华办 奖金各10000元
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等奖:旺隆镇 奖金3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长沙镇 奖金各2500元
三等奖:官渡镇、元厚镇、复兴镇 奖金各1500元
畜牧水产工作
一等奖:天台镇 奖金3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元厚镇 奖金各2500元
三等奖:长沙镇、官渡镇、白云乡 奖金各1500元
扶贫开发工作
一等奖:白云乡 奖金2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宝源乡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石堡乡、元厚镇、复兴镇 奖金各1000元
林业绿化工作
一等奖:文华办 奖金2500元
二等奖:官渡镇、金华办 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大同镇、复兴镇、元厚镇 奖金各1000元
农村生态沼气建设
一等奖:官渡镇、宝源乡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天台镇、长期镇 奖金各2500元
三等奖:复兴镇、文华办、大同镇 奖金各1500元
农村小康村建设
一等奖:复兴镇 奖金2000元
二等奖:文华办、宝源乡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元厚镇、天台镇、大同镇 奖金各1000元
农业“三增”工作
一等奖:白云乡 奖金2000元
二等奖:丙安乡、长期镇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旺隆镇、官渡镇、石堡乡 奖金各1000元
七、小城镇建设
综合考核
一等奖:长沙镇 奖金80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两河口乡 奖金各60000元
三等奖:官渡镇、天台镇、文华办 奖金各40000元
精品工程奖:长沙镇建强路新区 奖金20000元
集镇规划编制(修编)奖
一等奖:旺隆镇 奖金30000元
二等奖:元厚镇、官渡镇 奖金各20000元
新村规划及村庄整治奖:元厚镇米粮村、复兴镇长江村、宝源乡回龙村 奖金各10000元
组织工作奖
一等奖:建设局 奖金20000元
二等奖:国土局、城管局 奖金各10000元
八、城镇管理(整脏治乱)
一等奖:两河口乡 奖金40000元
二等奖:丙安乡、大同镇 奖金各25000元
三等奖:市中办、元厚镇、长沙镇 奖金各20000元
进步奖:金华办、长期镇 奖金各10000元
九、石斛产业
一等奖:旺隆镇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长期镇、丙安乡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白云乡、长沙镇、官渡镇 奖金各2000元
十、乡镇企业目标管理
一等奖:官渡镇 奖金6000元
二等奖:天台镇、金华办 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市中办、复兴镇、白云乡、石堡乡 奖金各2500元
先进单位:乡企局、经贸局、科技局 奖金各2000元
十一、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乡镇(街道)
一等奖:元厚镇 奖金1500元
二等奖:长期镇、葫市镇 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大同镇、金华办、丙安乡 奖金各800元
先进部门
一等奖:质监局 奖金1500元
二等奖:工商局、卫生局 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畜牧局、农业局、教育局 奖金各800元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等奖:旺隆镇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金华办、长期镇 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市中办、长沙镇、大同镇 奖金各6000元
达标奖:文华办、宝源乡、两河口乡、复兴镇、天台镇、元厚镇、官渡镇、白云乡、石堡乡、丙安乡、葫市镇 奖金各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未受表彰的单位扎实工作,迎头赶上,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