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版[1](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
作者:广东省建设厅
版本:2010
[2]
定价:960元(15本/套)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上)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下)
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上)
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下)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 (以下简称本定额) 。
二、本定额是编审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分为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和附录共六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
管理费按城市分一、二、三类标准制定,按工程所在地标准执行。
一类:广州、深圳。
二类:地级市。
三类:县级市、县。
六、本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定额中的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配料、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机械台班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八、我省计价依据工资单价共分为四类,本定额执行二、三、四类工资单价。其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按二类工资单价26.00元计算;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四类工资单价为22.00元计算;其他均按三类工资单价24.00元计算。
材料价格是运至工地的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运输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等。本定额的材料、机械价格是按《广东省建设工程价格库(00200503)》价格取定的。子目中加( )符号者,表示价格不全;带[ ]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
大型机械(自重5t以上)的场外运输费,按实际情况自行计算。
管理费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九、本定额各章节管理费是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基数,按不同标准计算、列入各相应项目。
十、有关人工降效的规定如下(计算后列入相应项目内):
在生产车间内边生产施工的过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场所内施工的过程,按该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40%作为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十二、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0年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补充,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的通知
穗建筑[2006]199号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06年4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进行计算。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停止执行。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二、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一)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广州市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均为33元,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为43元。
(二)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三)机械台班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四)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按“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1)。
2、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按“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2)。
3、安装工程:按“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3)。
4、市政工程: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4)。
5、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按“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5)。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四、其它
(一)措施其他项目费、利润的计取:对于招标工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对于非招标工程、“按实结算”工程和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计价,除合同已约定外,按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二)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
1、在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鉴定时,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2、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时,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之和乘以0.3%进行参考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3、招投标工程应将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材料进场检验费由施工单位参考以上标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表:1.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3.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4.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5.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附件下载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