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正涛
概述卢正涛,男,1967年7月25日生,贵州遵义市人。贵州大学法学院教师,1984—1988年在贵州师范大学学习,获历史学学士。1990—1993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0—2003年在武汉大学学习,法学(政治学)博士,专业:政治学理论,研究方向:比较政治。新加坡威权政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近代西方宪法的生成——一项对宪法知识的研究》,贵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1]
科研成果二、个人专著
《新加坡威权政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
《近代西方宪法的生成——一项对宪法知识的研究》,贵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三、论文
1、《新加坡领导人的国家至上观》,载《当代亚太》2003年第9期。(核心期刊)
2、《社会变革、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初始、基础条件比较》,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核心期刊)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民主的最好形式和最高形式》,载《贵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核心期刊,第二作者)。
4、《论农业精英在后发展国家政治发展中的影响》,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5、《论印度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载《贵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6、《略论邓小平政治制度创新思想的内涵极其意义》,载《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7、《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8、《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的几点思考》,载《当代法学论坛》,2006年第2期。
9、《人大常委会应成为积累政治经验最重要的地方》,载《美中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10、《执政要求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地位》,载《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11、《“乡镇直选”具有推广价值吗?》,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2、《略论中国共产党人大代表的政治角色》,载《中国科学学报》,2006年第7期。
13、《改进中国共产党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和政治民主》,载《美中法律评论》,2005年第11期。
1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个层次》,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15、《宪法原理与第四次修宪》(第一作者),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16、《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知识基础》,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论文集,第二卷上),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6月。
17、《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载《理论与当代》2006年增刊。
18、《人大代表专职化及其他》,《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19、《罗马共和国政治生活的价值追求》,《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20、《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的两点启示》,《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21、《论西方学者的“军人干政”概念》,《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22、《试论宪法权威的维持》,《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23、《论政治平衡的构成要件及其表现形式》,《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24、《关于外国行政体制的几个问题》,《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25、《从执政的角度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第二作者),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