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教网
网站背景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其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第三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第三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为了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国民办高校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以及就业工作,保障非学历教育学生就业信息的公开和完善,准确反映民办高等教育的供求状况,引导民办高等教育的供求合理调整并实现均衡,经过多次与教育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有关专家和领导探讨研究后,决定建立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服务平台。
网站简介为了推动中国民办高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高专委)和北京民教协联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成立高专委信息中心,依托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简称“民教网”)和 在全国建立民办高校信息数据库,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民办高校综合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等工作。
该项目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借鉴国外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建立标准的、开放的服务型民办高校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和共享民办高校的优质资源,积极面向行业、企业、学生提供优质的咨询、证书查询、电子档案管理、就业等服务,探索并实践民办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社会化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服务模式、技术模式、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等。在相关规划与实施过程中,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数据库建设工作由北京博雅春秋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民教网的开通,受到了国内民办高校的热烈欢迎及人民网、新华网、CCTV、新浪、Tom、网易、腾讯、千龙网、中国教育报、等国内知名媒体的先后广泛报道。网站隐私保护通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是在匿名状态下访问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并获取信息。特别情况下我们收集个人信息时鼓励使用网名、昵称而非真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某些栏目需要注册才能进入,这类注册也只要求注册用户提供基本信息。有时,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也会要求注册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姓名、电子信箱、生日、性别、电话、职业等。这都是要求用户自愿填写和提交,用户填写和提交就说明同意我们搜集和使用其信息。同时,我们认为:注册用户向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提供个人信息是基于对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的信任和自愿。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信息网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制订并公布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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