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瓷
外销瓷
我国历代销往国外的瓷器。瓷器出口在我国古代输出品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中,起着桥梁和钮带的作用。陶瓷贸易的主要线路:一是沿着著名的丝绸之路,从陆路销往中亚细亚。波斯乃至地中海沿岸地区。另一条从海路自广州绕马来半岛,经印度洋达波斯湾,远到地中海及非洲的埃及,被称为“海上陶瓷之路”。在过去的千余年里,中国陶瓷通过各种渠道输往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和澳洲的许多地区,对这些地区的物质文化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公元九世纪初的唐代,瓷器已成为重要的出口商品。从考古资料看,从东亚的朝鲜、日本、到东南亚的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中东的伊朗、伊拉克、阿曼,到非洲的埃及等国都发现大量晚唐、五代时期的瓷器。宋太祖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后又在杭州、明州(今浙江省宁波市)、泉州相继设立市舶司。南宋赵汝适《诸番志》一书中列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三十个国家、地区或地点用瓷器进行贸易,最远的包括非洲的坦桑尼亚等地区。朱或《萍洲可谈》记述当时陶瓷出口盛况:“舶船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可见陶瓷在当时对外贸易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明代瓷器的大量外销,是在郑和下西洋之后,郑和率领庞大的舰队,在近32年的时间内,七次远航,足迹遍及亚洲、非洲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到达今天的索马里和肯尼亚一带,大大促进了我国和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当时中国的青花瓷和青瓷很受欢迎,外销数量十分惊人。据T·沃尔克编著的《瓷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书记载,公元1602至1682年,即明末清初的八十年间,仅荷兰人贩运我国瓷器就达1600万件以上。在这些外销瓷中,不少是专为外销而特制的产品,其造型和图案纹饰有些是根据国外客户的要求而设计的。十九世纪上半叶以后,随着欧洲瓷器的发展和日本瓷器的崛起,以及清朝政府的腐败与社会动乱,尤其在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瓷业趋于衰落,瓷器外销亦锐减。
专门销往国外的陶瓷器。考古发掘证明,中国陶瓷外销至迟始于唐代,当时是作为特产随丝绸输往国外的。在今朝鲜、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伊拉克、巴林、约旦、叙利亚、苏丹、埃及、坦桑尼亚等国都出土了中国唐、五代时期的陶瓷标本,品种有唐三彩、越窑青瓷、邢窑白瓷、长沙窑瓷器、广东梅县窑瓷器等。长沙窑就是以生产外销瓷为主的瓷窑。宋、元时期,随着航海业的发展,对外贸易进一步加强,中国陶瓷的外销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特别是在广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后,大批外销瓷从这些港口启运,沿着唐、五代时期开辟的航道,源源不断地运往亚洲、非洲各国,其中尤以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发现居多,埃及和伊朗出土的数量也很可观。宋、元时期的外销瓷以龙泉窑系青瓷为主,其次是景德镇窑系青白瓷,元代景德镇窑的青花瓷也大量用于外销,另有磁州窑系、耀州窑系、建窑系瓷器及福建、广东沿海专烧外销瓷的瓷窑产品。明、清时期,由于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我国瓷器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永乐、宣德时期,郑和七下西洋,进一步促进了海上对外贸易的发展,外销瓷不但大量输出到亚洲、非洲各国,而且自明代晚期开始倾销欧洲诸国。明中叶以后,有不少外国商人到中国收购、订制中国瓷器,而且数量都非常巨大,据不完全统计,运到荷兰的瓷器最多一年(1639年)竟达366000件。清代鸦片战争以前,外销瓷的主要市场有朝鲜、日本、东南亚诸国和欧洲,特别是欧洲市场。18世纪前期,欧洲的英、法、荷兰、丹麦、瑞典等国被允许在广州设置贸易机构,使中国瓷器在欧洲的销售量达到历史上的高峰。据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记载,每年仅巴达维亚一地远往欧洲的瓷器就达300万件之多,如果再加上其他国家及中国商人直接运往欧洲的瓷器,其数量之巨是可想而知的。明、清时期的外销瓷主要是景德镇的青花瓷和釉上彩瓷。许多瓷器的装饰图案是依照外商从欧洲带来的样品由中国画工精心摹绘的,题材大致包括纹章(又称徽章)、人物故事、船舶及码头风景、动物花卉等。在广州生产的“广彩”瓷即属于这一类。19世纪20年代以后,由于日本和欧洲瓷业的发展,特别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而造成社会动乱,我国瓷业生产每况愈下,瓷器的外销也就衰落了。中国古代陶瓷对外贸易的海上运输路线,被当代考古学家称为“陶瓷之路”。中国陶瓷运往世界各地后,深受当地人民的喜爱,自唐代以来,各国陶瓷工匠竞相仿制,并生产出各具民族风格的陶瓷制品,从而推动了世界陶瓷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