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基本情况
名称: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动振小楼
类型: 公募 √ 非公募
公募基金会募捐地域: 全国 地方(具体地域)
宗旨:(20字以内)
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争取国内外
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
业务范围:(30字以内)
募集资金、专项资助、专业培训、咨询服务、书刊编辑
原始基金数额:(大写数字)贰仟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贺美英
(工作单位及职务) 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
基金会登记时间:1994年1月25日 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1023号
业务主管单位: 教育部
为推动清华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核准登记(1994年1月),特成立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国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接受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对捐赠者颁发证书,对捐赠数额较大者或当捐赠资金累积一定数额时,将在清华大学校园内为其设立纪念物或刻碑纪念,对热心教育事业,捐赠数额较大者,可聘为本基金会理事单位或理事。
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教育事业,用于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奖励优秀学生,奖励优秀教师;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和著作出版;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及参加国际学术合作和国际学术会议。对特定项目捐赠,可以按捐赠者的愿望和意见定向使用。
清华·新世纪·世界一流大学
面对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世纪,清华大学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未来,把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作为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既是清华人的理想,也是社会各界的期望。对于一所发展中国家的大学,要达到这个目标不仅需要全体师生励精图治,更离不开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与帮助。
筹款目标:
为了在2011年,即建校100周年时能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清华大学必须进一步完善学科体系,繁荣学术环境,改善教学和研究的设备条件,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此,除政府拨款、开发收益和学生缴费外,希望得到海内外国际机构、慈善团体、国内外企业、友好人士及广大清华校友的热心捐赠。
所有捐赠将用于如下领域:
教学与科研
人才引进与对外交流
绿色大学计划
校园生活
校园基本建设
奖助学金
校友基金
"饮水思源",对于支持此筹款计划的团体和个人,清华大学将以适当的形式表示敬意,如授予荣誉称号,或以其名字命名建筑物、讲座教授席及奖学金,或在清华大学校园内刻牌纪念。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钱伟长;理事长兼社团法人:贺美英;副理事长:岑章志、杨振斌、陈旭、陈吉宁、杨家庆;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黄建华。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热忱希望得到国内外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大力协助。